为推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确保“一个党员一面旗,我与百姓共呼吸”主题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进一步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海港区法院于5月6日下午,召开“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动员部署大会。
会上宣读了区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意见》,明确“活动主题”即“在职党员进社区”,通过走进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联系并熟悉;“奉献引领促进步”通过奉献为民办事,通过引领带动民风树正气,通过奉献和引领促进步与提升。“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四固定一扩大”突出的特点,四固定指相对固定的服务平台、相对固定的组团服务、相对固定的活动时间、相对固定的活动制度,一扩大指扩大参与范围。
院党总支副书记付荣在会上进行动员讲话,要求各支部和在职党员干警要高度重视,既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又要根据不同社区特色,做好自己的活动安排,并就如何更好地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按时报到。党员干警必须持《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卡》到社区党组织报到。二是固定时间。党员干警应每月至少进社区集中活动一次。三是领导带头。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带头服从社区党组织安排,带头为民解忧,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四是考勤制度。政治处负责对干警进社区活动进行考勤,建立活动台帐,对因病、因事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进行“补课”。付荣主任还强调,要把“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纳入单位及个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切实把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为民服务活动纳入支部党员管理、党建目标考核任务中,保证为民服务争先行动扎实开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