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当前媒体环境的新变化、新趋势,提升我院与社会媒体的沟通能力,树立法院的形象和权威,为审判工件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我院努力完善“六大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一是完善法院新闻发布工作制度。明确政治处为发布新闻的专门机构,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付荣同志为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法院综合性全局工作、专项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及法院改革的重大部署和措施、各类重大、典型及社会关注的案件情况。
二是完善新闻宣传报道员培训制度。全体宣传报道员必须认真落实法院布置的每一项工作,及时向政治处宣教科反映新闻动态,提供新闻素材、线索,并撰写宣传稿件,做到上下互动,有点有面,及时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适时召开宣传报道员培训会,增强写作选材的能力,同时布置特定时期的宣传工作重点和方向,使宣传报道员思路清晰、有的放矢的工作。
三是完善网络舆情监督制度。新闻媒体对法院的负面报道,由政治处宣教科和案件所在庭室共同负责,宣教科负责舆情监督、报送舆情监控工作预案,相关庭室负责处理舆情案件具体问题、撰写案情汇报,案件处理结果、案情汇报要向主管院领导、院长层报,经主管同意后,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法院、区委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通报,并积极做好协调处理工作,消除不利影响。
四是完善新闻记者采访制度。政治处统一归口管理新闻记者的采访事宜,各业务庭室不得自行邀请或接受新闻单位采访。在对外宣传中严禁披露涉密信息,严禁对敏感问题发表议论;对于庭审程序中的案件,一般不得报道,确需报道的必须层报院长同意。干警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关于工作事项的采访。
五是完善宣传稿件考核通报制度。对各部门宣传报道员完成宣传工作情况要量化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每季度以调度会的形式对上稿数量、质量等进行考核并通报排名。
六是完善新闻宣传奖励惩戒制度。对于在宣传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干警,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给予一定的奖励;不能按要求完成宣传工作任务的庭室及个人在年度综合性评优评先时予以一票否决,违反宣传工作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一定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