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海港区法院党组成员及中层以上干警收看会议。会后,刘光明院长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院党组要起好表率作用,树立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从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严肃监督问责和责任追究。
二是在工作中要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内容,做到发生问题不推诿、不塞责,强化责任追究,坚定不移地推进海港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执纪工作。
三是要加强对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意识教育,强化大家的廉政司法意识和司法为民意识,真真正正把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落实到位,做司法为民的模范,为审执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的纪律基础,塑造海港区法院清廉、务实、为民的新形象。